1. 破五肢
满清时期,破五肢被视作极其残忍的酷刑之一。犯人的身体会被绑住,四肢会被用绳索拉到四个不同的方向,也就是拉车裂身,就像四马分尸一样。由于犯人的身体被牵扯、牵拉,组织被撑开,因此皮肉撕裂,筋骨折断,疼痛难忍。据说此刑法出自汉代(公元前202年-公元220年),而在明清时期则得到了广泛的应用。2. 蜡烛拔毛
蜡烛拔毛也是一种残忍的酷刑,用于逼迫犯人暴露真相或犯罪嫌疑人的行踪。犯人的手脚被捆绑在木板上,狱卒用蜡烛烤热,然后将蜡烛涂在犯人的腋窝、鼻孔或其他毛发丰富的部位上,再用镊子拔出毛发。毛发的根部与肌肉痛苦地一起牵扯着,这种酷刑可能会让受害者晕死或死亡。3. 黄湿布裹头
黄湿布裹头是一种用于讯问罪犯的酷刑,它是这样实施的:将黄色潮湿的布叠成长条形状,将其套到嫌疑犯的头上,上面再用木板夹住。由于嫌疑人无法呼吸,呼吸道根本不通,所以二氧化碳沉积在身体里,导致头痛、口渴、口腔干燥,甚至会感到眼花缭乱。这种刑具相当臭,而且用于犯人头部的布绝对不会清洗,所以它也被称为“臭虫”。 这些满清时期的酷刑,让人不禁为中国历史所流传下来的残忍传统而懊悔。在现代社会,政府和社会的意识正在逐渐觉醒,对待罪犯的态度也在逐渐变得人道化,这正是可喜的变化,希望我们也能够不断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