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网
退保证金的必要性
在招标投标中,投标人需要交纳保证金。若投标人未能中标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而未履行其义务,招标人有权扣除保证金。保证金的交纳是为了保证投标人的履约义务,因而保证金扣除也是用来约束投标人尽量完成其投标义务。不过,当投标人履行完全、合法、及时,且与招标方未产生任何债务关系,则投标人有权申请退还其保证金。
申请退保证金的流程
申请退保证金前,投标人要按照《招投标法》对标书、资格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保证金。通常来讲,投标人所交保证金金额多少取决于相关的定额标准和投标项目的总体预算。要想申请退还保证金,投标人需要在项目结束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招标人在接受并确认申请后,会将投标人交纳的保证金返还给其。
退保证金的重要事项
1、保证金要求金额的确定:保证金应为投标价值的一定比例,也可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以及人均数量、地区富裕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保证金金额。
2、退保证金的时间:如大部分招标文件约定的,在合同生效,结算完毕且无其他债务抵消亦无其他争议的情况下60天内,申请发保证金。
3、保证金的违约处理:如果招标人未按规定同意投标人依法要求将保证金返还的,除需对保证金付息外,还需赔偿额度高于招标保证金的20%以上的罚款。
总之,退还保证金是招标规范过程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招投标的公平性、规范性以及规避法律风险具有积极作用。